<>星期六是敲门拜访的好时候。平常就是这样,人们在家的机会比一周其他时间要大。这个星期六,天不作美,大家更不大会出门。一整天细雨未断,天空阴沉々的,劲风横吹,雨丝旋飘。
我的头一站是金的公寓大楼,我手里拿着钥匙,向守门人点々头,走过去。这个当班的我过去没见过,根本不认识,也怀疑他会认得我,但他对我是否有权进入大楼毫无吭声。我乘电梯上去,开门走进金的房间。
我大概是要搞清楚小猫仍然不在。不然没有别的理由再进来。就我记忆所及,房间跟我离去时一样,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小猫和喂食的小盘。我先检查厨房。架子上没有盛猫食的罐子盒子,没有装猫食的袋子和防止猫进食时溅撒的深钵。屋子里也闻不到猫的气味,我开始怀疑我的记忆是否准确,可能压根儿她就没有养猫。接着我在冰箱里发现半罐拧着塑料盖的长靴牌猫营养剂。
怎么样,我心想,大侦探终于找到了线索。
用不了多久,大侦探就会找到猫的。我在走廊左右敲起门来。尽管这是星期六,又是下雨天,还是有人不在家,而开门的前三个人都不清楚金是否养猫,更说不出它现在的去向。
第四个开门的是爱丽丝?西姆金斯,她是个矮小的妇人,五十来岁,在我提到金的小猫之前她一直对我存有提防之心。
“哦,‘黑豹’,”她说,“你是来找‘黑豹’的。知道吗,我估计会有人来找它。你进来好吗?”她把我让到一把包弹簧的椅子上,端上一杯咖啡,并对屋内塞得家具过多表示歉意。她告诉我她是寡妇,从郊区的一座别墅搬进这小小的套间,尽管已处理了许多东西,但留下的家具还是不少。
“这里像是障碍赛的跑道,”她说,“看上去好似我昨天才搬来。但我已在这里住了两年。因为一则没什么可急的,二则也不大容易,所以我就没有整理它们,任其所以了。”
金的死讯是楼里的一个人告诉她的。第二天上午她坐在办公室的桌前突然想起金的小猫谁去喂它呢?谁去照料它呢?
“我让自己等到午休时间,”她说,“因为我总不至于荒唐到那种程度专门请假跑回去喂一只小猫,让它再饿一个小时都不成。我喂了小猫,把食盘洗干净,换上水,傍晚下班后又去看了看,显然还是无人照料它。夜里我光想这可怜的小东西,第二天早晨再去喂它时便决定让它暂时跟我生活一段再说。”她微々一笑,“它好像已经适应了。你说它会想达金婻吗?”
“不晓得。”
“我看它也不会想我,但我会想它的。我过去没养过猫。几年前我们家曾喂过狗。我不喜欢在市内喂狗,但养猫好像没什么问题。‘黑豹’的指甲已经剪掉,所以不用担心它把家具抓坏,实际上我倒希望它抓坏几件,好促使我下决心把它们处理掉。”她轻々笑道,“我恐怕把猫食全都从金的房子里弄过来了。我可以为你归整一下。‘黑豹’现在正藏着,但我肯定能找到它。”
我让她放心,我不是来要猫的,她若愿意的话可以把它留下。她显然有点惊喜。然而,如果我不是来要猫的,我是来干什么呢?我简明扼要地给她解释了一下我的使命,她还没有完全搞清楚是怎么回事,我便问她,她是怎样进达金婻的门的。
“噢,我有一把钥匙。几个月前我给过她一把我房子的钥匙。我当时要外出,想让她给我的花草浇々水,我回来后不久她把她的钥匙交给我,记不清什么理由。是不是想让我喂々‘黑豹’?实在想不起来。你说我能给它换个名字吗?”
“你说什么?”
“噢,我对猫叫什么并不在乎。但不晓得给它改名字是否合适。我相信叫它什么它也识别不出来。它只能识别电动开罐器的嗡々声,那说明它该开饭了。”她笑々说,“大诗人艾略特写过,每只猫都有个秘密的名字,只有猫自己知道。所以,我看我叫它什么都关系不大。”
我把谈话引回达金婻,问,她与金的朋友关系有多亲密。
“很难说我们是朋友,”她说,“我们是邻居,是关系不错的邻居,我虽然拿着她家的一把钥匙,但也不能肯定我们是朋友。”
“你知道她是妓女吗?”
“我想是知道,起初我以为她是个模特。长得挺像。”
“是的。”
“但慢々地我猜出了她的真实职业。她从不说自己干什么。我想正是因为她回避谈论她的工作使我猜出了究竟,后来发现那个黑人经常来找她。我不由地断定,他是她的掌班。”
“西姆金斯小姐,她有男友吗?”
“除了那个黑人?”她思索起来,正在这时地毯上闪过一个黑影,那只黑猫跳到一个长沙发上,又跳下去,没了踪影。“看见了吗?”妇人说,“它根本不像‘黑豹’,也不知它像什么,但确实不像‘黑豹’。你刚才问她有没有男友?”
“是的。”
“我是猜啊。他一定有过一个秘密的计划,因为在我们最后一次谈话时她暗示过——说她要搬走,她的生活将会好转。我认为这恐怕是空想,没往心里去。”
“为什么?”
“因为我估计她是要与她的掌班偷々跑掉,然后结为永世幸福夫妻。她所以不愿意对我说那么多,是由于她从未直接告诉我她有个掌班,她是花娘。依我看,所有掌班都会对姑娘儿说,别的姑娘儿统々微不足道,只有他们俩最亲,一旦攒够了钱,他们就远走高飞,到澳大利亚去买一座牧羊场,或奔向同样浪漫的天地。”
我想起莫顿大街上的弗兰?谢克特,才明白她与昌斯天命相连的宿缘只能在无穷尽的来生来世才会实现。
“她曾计划离开她的掌班,”我说。
“跟另一个男人?”
“这正是我想搞清楚的。”
她对到金屋里去的人一向不大注意,所以也没发现她与哪一个关系特别不一般。她解释说,晚上来找金的人很少,而白天她在上班。
“我想起来她自己买了一件毛皮夹克。”她说道,“她显得特别骄傲,好像是别人给她买的一样。我看,她所以告诉我那是她自己买的,目的是遮耻。我敢说她确实有个男友。从她脸上露出的神情看,那像是一个男人给她的礼物,但她没有直截了当地说出来。”
“因为他们的关系是秘密的。”
“是的,她为毛皮夹克感到骄傲,也为首饰感到骄傲。你说她要离开掌班,是因为这被杀的吗?”
“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