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开改造的消防楼时,昌斯戴着司机帽在前面开车,我坐在后排,走了几个街区,他停下车,将司机帽塞进手套箱,我跑到前排与他坐在一起。此刻路上的车辆已相当稀少,我们迅速开入曼哈顿,一路话不太多,彼此都有点敬而远之,似乎是因为彼此了解得过多了些。
服务台没有给我的口信。我上楼更衣,出门前停一下,从梳妆台的抽屉里拿出0.32吋手枪。带上只我好像无力击发的枪有何意义呢?我看没什么意义,但还是将它放在了衣兜里。
我下楼,买一张报纸,但没怎么看便走过街角来到阿姆斯特朗饭店,在我通常使用的墙角桌子边坐下。特里娜走过来,说好久没见过我来这里吃饭了。我定了一份乳饼,一小盘沙拉和咖啡。
我吃完饭,又喝了一杯咖啡,读々报纸,付完帐,留下小费,该去圣保罗教堂参加戒酒会了。
.
开始讨论后,还没轮到我发言,我便离开了会议室。今晚我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想报。我走回旅馆时真想再拐进阿姆斯特朗饭店看々那里摆着的酒,但还是压住了这种冲动,未停步。
我给德尔金打电话。他不在。我未留口信,挂上,又给简打。
无人回答。对了,她可能还在开会,会后还要去咖啡馆,大概十一点以后才会回家。
我拿起一本书,但看不进去,便扔下它,脱掉衣服,走进洗澡间,拧开淋浴喷头。但上帝作证,我并不需要洗澡,今天早晨已冲过一次。一整天没怎么话动,最卖力气的事可能要算看昌斯练举重了。见鬼,我来洗澡干什么?
我拧住开关,重新穿衣。
天啊,我觉得自己像一头关在囚笼里的狮子。拿起电话,想直接打给昌斯,可要我这小子先得与他的服务站联系,等他回电话。我不想这么麻烦。于是给简打,她仍不在家。又给德尔金打,他也不在,我决定还是不给他留口信。
或许他正在十马路的酒馆里,与两名警察一起痛饮。我想到那儿去找他,但猛然发觉,找他不过是个借口,实际是想走进那堆满大桶烈酒的店门,把脚蹬在柜台前的铜栏上。
那店里真有铜栏吗?我闭上眼睛,回忆那里的情景,顿时想起一切——溅撒的酒液散出的香气和啤酒和尿发出的臊味,那小酒店的特殊气道多么诱人啊。
我思量,你已戒酒九天,今日又参加了两次戒酒会,一次在午间,一次在晚间,离酒一直很远。现在究竟是怎么回事?
若去德尔金的酒馆,我会喝酒。若去法利尔酒吧,波利小店或阿姆斯特朗饭店,我也会喝酒。若继续呆在屋子里,我会发疯,疯到一定程度还要冲出四壁.冲出去干什么呢?冲出去随便找个酒吧,还是要喝酒。
我强迫自己呆着,已经熬过了八天。没有理由不能熬完第九天。我坐在那儿不时地看手表,有时一分钟之内竟看两次。最后,终于十一点了,我走下楼,叫住一辆出租车。
.
在第三十街和列克星敦大道交角处有一座摩拉维亚教派教堂,那里天々午夜都开戒酒会。开会前一小时门便打开。我到了那里,找个位子坐下,咖啡备好后,倒了一杯。
我对经验介绍和讨论中的发言都没怎么在意。只是坐在那儿,让自己感觉安全一些而己,室内也有不少刚々戒酒的人,他们正处在最难忍的时刻。不然半夜跑到这儿来干吗?
还有几个尚未戒酒的人,其中—位醉鬼大家不得不把他赶出去,剩下的几个没再闹事,一屋的人只想平安地再多过一个小时。
一小时过后,我帮忙合起折叠椅,倒掉烟灰缸。另一个帮忙的人自我介绍说他叫凯文,问我已戒酒多久。我说这是第九天。
“了不起,”他说,“别断了开会。”
他们都说这种话。
我走到大街上。向路过的一辆出租车打个手势,但当司机减速靠近我时,我又改变主意,挥手让他走开。他开走时故意让排气管放了两炮。
我不想回旅馆去。
相反,我向北步行七个街区,来到金的公寓大楼,大摇大摆地走过守门人,开锁走进金的房间。我知道她这里有一柜子的酒,但对我已无诱惑力,我甚至觉得没有必要再像上次处理野火鸡牌名酒一样,将它们倒入水槽。
在达金婻的卧室,我又翻她的首饰盒。并不是找那枚绿宝石戒指,我拿起那个象牙手镯,打开卡扣,在自己手腕上试々。太小。我从厨房拿几张纸餐巾,小心翼々地将手镯包好,放入口袋。
简大概会喜欢这手镯。在她的阁楼和去参加葬礼时,我不止一次望着她的手腕想象过她戴上这手镯的模样。
她若不喜欢,也不必强迫她戴。
我走到餐桌前,拿起话筒,这里的电话线还通着。估计不久就会被掐断。这套房间很快也要清理,金的物品都得搬出去。但这会儿仍然好像她刚出门未归似的。
我没有拨任何人的号码,便将话筒放下。已经三点来钟了,我脱掉衣服,爬到她床上去睡觉。我没有更换床单,总觉得她的气味仍然依稀可嗅,她好像还在屋里似的。
既便如此,也挡不住我的瞌睡。我一合眼便进入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