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手伸进口袋,手指摸住冰凉的金属枪身,滑到下面,找到那块引起这场争论的绿玻璃小碎片。我从口袋里将它掏出来,观看。德尔金问我何物。
“绿玻璃,”我说。
“跟那戒指似的?”
我点々头。他从我手中把玻璃片接过去,对着亮处照了照,又放回我掌中。“我们并不知道她去旅社时戴着戒指,”他提醒我,“这只是假没,以便讨论问题。”
“我知道。”
“她可能把它留在房间里,有人从那里拿走了。”
“谁?”
“男友。假设杀她的不是男友,假设凶手是‘绪乱者’,像我开始时推测的那样——”
“你也用上新名词了?”
“人家让你用你还能不用,你知道规矩。假设是个精神变态的人杀了她,男友害怕被牵连进去。所以他跑到她的公寓,他有钥匙,将戒指拿走。也许他还给她买过其他礼物,一并收走。他也想拿走貂皮,但那衣服在大旅社里。这种推论与凶手从他指上摘下戒指的推论不是同样有道理吗?”
我想不是这么回事,因为凶手不会是精神变态者。一个神经病犯了事不会派穿短夹克的人向我发出警告,也不会通过丹尼?博伊向我传口信。精神变态者不会注意手迹、指纹或浴巾。
除非他跟裂尸客杰克一样,是个行动既谨慎又有计划的精神变态者。但不会是这样,不可能是这样。那戒指一定有意义。我将玻璃片放回衣兜。它有意义,一定可以说明什么。
德尔金的电话响起。他抓起话筒说,“我是乔?德尔金”并讲,“是的、讲吧,讲吧。”他一边听,一边哼々地呼应,不时向我瞟个眼色,并在备忘录上做笔记。
我走到咖啡机前,为我们俩各倒一杯。记不起他刚才在咖啡里加的是什么,但马上记起从这台咖啡机出来的咖啡特别难喝,便在两个杯子里都加入奶油和白糖。
我回到办公桌时他还在打电话。他接过杯子,点头致谢,呷一口,又点燃一只香烟。我喝了几口咖啡,又开始翻金的档案。希望能发现一件能将疑点连接起来的东西。我想到与唐娜打的电话。为什么说‘闪光’那个词不对?难道戒指在金手指上不闪光吗?我记起那戒指碰上光时是多么耀眼。不然,我是在编织自己的记忆以支持我的推论?我难道已形成完整的推论?戒指丢了,又无确凿证据说明它曾经存在。一首诗,一纸自杀者的遗书,加上我自己的话,让人听起来好象是在讲绿宝石城里八百万个故事。难道是那戒指引起了我下意识的联想?不然,我只是在向黄砖路上警察分局的伙计们显能。好让他们觉得我多有头脑,多有心计,多有勇气?
德尔金在说:“是啊,不错,这是个棘手的案子。你别走开好吗?我马上出发。”他挂上话筒,眼望着我,表情很奇怪,得意洋洋之中掺杂着一点怜悯。
他说:“波瓦坦汽车旅馆,你知道昆斯区林荫大道与长岛高速公路的交汇处吗?刚过那儿,我不清楚具体位置,是在埃尔姆赫斯特公园一边,还是在里果公园一边,反正离交汇处不远。
“嗯?”
“是那种只准成年人使用的汽车旅馆,有的房间备有充水床,闭路电视里放映够等级的*秽片。他们专收短暂休息的人,是床单老不凉的行当,一个房间只租两个小时。人多的时候一个房间一夜可以换上五、六拔儿人。他们可以赚取大笔的钱。这种汽车旅馆非常赢利。”
“到底是怎么回事?”
“有人在两小时前开车到那里租了一个房间。喏,作生易嘛,顾客一走开就要尽快把房间再租出去。经理看到那辆车走了,便来到房间。房间门上挂着‘不得打扰’的牌子。他敲々门,无人回答,再敲,仍无人回答。他一下将门推开,你猜他看到了什么?”
我等候着。
“一位名叫伦尼?加芬的警察被叫了去,头一件令他吃惊的事是现场与闹市彩光大旅社凶杀案的现场十分相象。刚才来电话的就是他。在医学取证之前还无法说清刺杀的方向,伤口特征等々。但听上去,作案方式与大旅社肯定完全一样。凶手甚至也洗了澡,走时也带跑了两条浴巾。”
“是——”
“是什么?”
不会是唐娜。我刚给她打过电话。弗兰,鲁比,玛丽?卢——
“是昌斯的一个花娘吗?”
“嗨!”他说,“我怎么知道谁是昌斯的花娘?你以为我整天都是跟妓女掌班打交道啊!”
“那是谁?”
“根本不是什么人的花娘,”他说着掐灭香烟,动手再抽出一根,念头一转,又将烟塞回烟盒。“不是女人,”他说。
“是不是——”
“是不是谁?”
“是不是卡尔德龙。奥克塔维奥?卡尔德龙,房间管理员。”
他顿时暴发出一阵狂笑。“上帝,你长的是一副什么头脑呀!”他说,“你是见了什么都想连上。可惜,既不是女人,也不是你说的小伙子卡尔德龙。这是个在长鸟城街头游荡的两性妓女。加芬讲,她的变性手术还没有做完。意思是讲,*房已经搞好,是用硅酮树脂植补的,但她仍然长着*茎。听清了吗?她长着*茎!上帝,这是个什么世界。当然,有可能她今晚是在做手术。到那儿去的是外科大夫,用一把砍刀。”
我一时反应不过来。只是坐在那儿,神经都麻木了。德尔金站起来,一只手扶住我的肩膀。“楼下我有车。我准备去那儿一趟,看个究竟。你愿意一道走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