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丹尼?博伊喜欢去的酒吧里都有一瓶为他保存的冷冻俄国伏特加。他现在喝的就是这东西,他喜欢酒像冰一样凉,但对厌在酒杯里放冰块,那样会稀释酒液。我们在后边的一个小隔箱里坐下,一个小巧玲珑的女招待马上把他选的酒和我要的咖啡端来。丹尼?博伊低头瞅々我的杯子,然后抬眼注视我的脸。
“我一直在节制饮酒,”我说。
“有好处。”
“我看是的。”
“中庸适度,”他说。“知道吗,马特,古希腊人都懂这一点。中庸适度。”
他一口喝下半杯。一天之内他喝这样八大杯大概不成问题。就说是一天一升吧,全部倒入他那不足四十六公斤的体内,可我从来未见他有什么反应。走路既不摇晃,吐字也不含混,该干什么干什么。
他能如此,我为什么受不了呢?
我呷一口可口可乐。
我们坐在小隔厢里摆起龙门阵。如果说丹尼有什么工作的话,那就是搞情报。他把别人告诉他的所有事都记在大脑的档案库里,零碎的资料经过加工后再兜售出去,他便能赚到足够的钱来保持他的皮鞋天天明亮,酒杯天々斟满。他能将各色人等联系到一起,然后在他们采取行动时为自己的辛劳分得一小份利益。他在许多短期的冒险事业中充当一种有限的合伙人的角色,同时保持自己的清白无辜。这些事业绝大部分有些违法。我当警察时他一直是我最重要的消息来源,他是个不拿钱的告密者,得到的回报是从我这里获取情报。
他说:“你还记得卢?鲁登科吧?人们叫他‘礼帽鲁伊’。”我说我记得。“听说他母亲的事了吗?”
“她怎么了?”
“这位善良的老乌克兰夫人,一直住在东九街或东十街的旧居民区里。已守寡多年。不到八十,也有七十多。鲁伊现在多大?五十?”
“大概。”
“不去管他。关键是这位善良矮小的老夫人有个情人,年纪与他相仿,是鳏夫。他每周要到她家去两个晚上,她为他做乌克兰饭吃。假如能找到银幕上不是充满黄色镜头的片子,他们也去看个电影,好,有天下午,他来了,激动得不得了。他在大街上发现有人扔了一台电视机。不知谁放在垃圾桶里。他说现在的人都疯了,竟丢弃这么好的东西,还说他手很灵巧,善于修理,她的那一台有毛痛,这一台不但是彩色的,而且屏幕有她的两倍大,说不定他能给她摆弄好。”
“后来呢?”
“后来他插上电源,打开开关,看有什么反应,电视机爆炸了!他被炸掉一只胳膊和一只眼;爆炸时鲁登科夫人正在前面,她当场毙命。”
“怎么回事?有炸弹?”
“你说对了。你看了报纸的报导?”
“没有,一定是错过了。”
“噢,这事发生在五、六个月之前,人们猜测是有人在机内安装炸弹后将电视机寄给了某人。这可能是黑手党干的,也可能不是。因为那老头只知道他是在哪个街区拣的,这能说明什么呢?结果是:收到它的人顿起疑心,将其扔至垃圾桶内,绕了一圈,送命的倒是鲁登科夫人。我见到了鲁伊,说来可笑,他竟不知道该向谁发火。‘要赖这座狗日的城市。’他对我说,‘要赖这座十恶不赦的狗日的城市,’可这话又有什么意义?假如你住在堪萨斯州中部,一阵龙卷风刮来,卷起你的房子,将碎片撒向布内拉斯加去,你能赖谁?那是上帝的旨意,不对吗?”
“人们都这么说。”
“在堪萨斯州上帝使用的是龙卷风。在纽约此人用的是假电视机。不管是谁,是上帝还是别人,都要利用随手可得的东西。再来一杯咖啡吗?”
“现在先不要。”
“我能帮你什么忙吗?”
“我在找个拉×条的。”
”这还不好办。有一大片人可供你挑选。”
“我在专门寻找一个特别人物。”
“他们都很特别。有些还讲究得了不得。有他的名字吗?”
“昌斯。”
“噢,不错,”丹尼?博伊说,“我知道昌斯。”
“你知道我怎样才能与他接触吗?”
他蹙々眉,拿起空酒杯,又放下。“他没有一个固定点。”他说。
“别人都这么说。”
“确实的。在我看来一个人应当有个基地。我一般不是在这儿就是在普根小酒店。你经常在吉米?阿姆斯特朗饭店。至少我最后一次听说时是这样。”
“我现在还爱在那儿。”
“看出来吗?既使我见不着你还打听着你的消息呢。昌斯。让我想々。今天星期几,是星期四吗?”
“是的,哦,已是量期五早晨了。”
“别那么机械。若不介意,你能告诉我找他干什么吗?”
“我想与他谈々。”
“我不知他现在何处,但能猜测到十八至二十小时后他可能到哪里去。我去打个电话。女招待过来,请为我再要一杯酒,你随便点你的好了。”
我设法引起女招待的注意,吩咐她再为丹尼?博伊端杯伏特加来。她回答,“好的。给您再来杯可口可乐吗?”
“换杯姜汁饮料吧。”我说。
酒和饮料送到。丹尼回来。“我猜的不错,”他说,“明天晚上他要去麦迪逊广场花园室内运动场。”
“尼克斯球队回来了吗?我以为他们还在路上呢。”
“不是主场地。那里现在有个摇滚乐音乐会。昌斯星期五晚上要去里面的侧拳击场。”
“他经常看拳击比赛吗?”
“不经常,但这次在正式比赛前的加演赛的次中量级选手名单上头一名是基德?巴斯科姆,昌斯对这小伙子挺感兴趣。”
“他欠着他的人情?”
“可能,也可能只是出于一种符合理智的兴趣。你笑什么?”
“想不到一个拉×条的会对一个次中量级拳击手产生符合理智的兴趣。”
“你从未见过昌斯吧。”
“从未见过。”
“他可非同一般。”
“我已有这种印象。”
“关键是:基德?巴斯科姆肯定要上场,虽不能说昌斯肯定前往,但我认为可能性极大。你要想找他谈话,就花钱买张票好了。”
“我怎么辨认他呢?”
“你从未见过他吗?是的,你刚才说过。就是见到他也认不出来吗?”
“不成。那么多观众。尤其是场子里有一半人都是拉×条的和运动员。”
他思考—下。“你准备与昌斯进行的谈话。”他说,“会令他十分不安吗?”
“我想不会。”
“我的意思是,他对将他指出来的人会不会产生极度反感?”
“我看他没有理由那样。”
“那么,马特,你的代价就不是掏一张票钱,而是掏两张票钱了。幸亏是场在侧拳击场进行的次要比赛,而不是主场地上的冠军赛。靠近拳击圈的座位不会超过十到十二美元。满打满算十五块吧,我们俩最多只需三十元。”
“你准备跟我去?”
“何以不去?三十块买票,五十块买我的时间。我相信你的财力能支付这笔开支。”
“必需的话,我能支付。”
“向你讨钱,很抱歉。若是田径赛,我一分也不会要。可我对拳击一向不感兴趣。要是让我陪你去看冰球赛,我至少得要一百块,想々这你就不觉吃亏了。”
“似乎有道理。你准备在那里与我碰面吗。”
“场子外面,正面。九点钟——这样我们会有很充裕的时间。你看怎样?”
“好的。”
“我想办法穿几件与众不同的衣服,”他说,“以便让你很容易认出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