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巷子的出口离开建筑的阴影,他带着我选了条比较难走的路,爬上一座附近的小山。
印象中上次走上这座山大概是小学一、二年级的事了,这么多年没上来,面海的一侧多了护栏,靠山的另一边则是放了中英文双语的导览解说,脚下踩着的崎岖路面也变成碎石步道,大概是从当地人的私人景点变成观光名胜吧。
但同样没变的是舒服的森林芬多精,哪怕是太阳火热的时分,在山上都十分阴凉。
其实我对爬山没什么兴趣,也对这样的景致有点麻木,但这时候想起来有人说:旅游好不好玩不是看去哪里,而是和谁去。
我想这是真的,因为我已经有点爱上了爬山这件事。
身旁多了学长,感觉空气中还多了点让人眷恋的分子,我是真的把曾经要远离宋皓爵的决定抛到了脑后,或许他也不是那么可怕。
两人肩并着肩走,偶尔不小心的肢体接触,手与手擦过瞬间体温的炙热,好像有什么东西开花了。
约莫走了十几分钟,在山顶有个约三个人高的弥勒佛像,面对着海,可以看见方才在他们教室看见的海景。
我们在此驻足,倚着木竿,就像在高中教室外的走廊那样,没有约定,却默契地隔着两公尺远。
四周寂静,唯有鸟鸣唧唧,没有人开口,只是默默从山顶向下望看着那蜿蜒的海岸线,迎风吹抚,以为是咸咸的海风,却没想到是山中很干净、很新鲜的微风。
风扬起鬓角的发丝,收回视线,我用余光偷看着他,只发觉他的目光深邃,直直望向那片海,深不见底。
他的眼神太让人着迷,尽管他所看的并不是我。
后来又见他拿出手机,手指在上面飞快的移动,不知道再回什么讯息。
等我回过神,他已经站到我面前,“走吧,找条路下山。”他这样说着。
他突然有那么一丁点的冷淡,这是一种感觉,没有言明没有什么举动,但却能感受到他的兴致低落。
有些无措,直觉应该是刚刚手机上的事,我不知道该不该开口问他怎么了,要以怎样的立场怎样的角色询问,这样贸然打探别人隐私,他会不会不高兴?
又或者我只是想找点话来讲,能拖则拖,我还不想这样子就离开。
和他有一搭没一搭聊着,他只是听着、偶尔才给予简单的响应,也没觉得气馁。
努力找着话聊,却发现走的路和来时不同,有点疑惑:“学长,我们要去哪?”
“看妳对这里不太熟,带妳到处晃晃。”恍然大悟点点头,原来还没有要回家啊。
走着走着,到了一个只有当地人才知道,颇神秘的海岸线──只能说这里地形特殊,港口旁边是沙滩,海的旁边是山,绕过山会是一段岩岸。
依山傍水,又是岩岸又是沙岸,至少我在其他地方没看过这种地形。
其实我是来过这里的,小时候曾经和家人来过,不过年纪尚小,全程都是被长辈抱在怀里,没有真的下来走过。
但那段路,我的妈呀,回忆起来居然印象尤新,令人胆颤心惊。
他带我走的是小路,这种大自然中的楼梯都是以尽量不破坏周遭环境为主,所以走起来特别没有安全保障,总觉得下一秒一个不小心就会往下摔。
用不规则长方形石头凿成的阶梯不仅崎岖难走还没有扶手,另一边直接就是高度将近有两层楼高的崖,连往下看都是胆战心惊,跌下去不死也去掉半条命,我特怕这种会有危险的高梯。
是的,我有严重的惧高症,从小就有。
他走在前头步调没有减慢,只是到一半赫然发现我没有跟上,疑惑转过头,看到我还站在高处,柔声问我:“怎么了?”
有些尴尬,语气中又带点撒娇,弱弱的说:“我怕高,不敢走。”
“妳喔,看着胆子挺大的,还怕这种高度。”他无奈,但嘴角扯起那个弧度我没漏看,是宠溺、是熟稔的语气。
他走向我,速度不快,但心中总有一种战栗,是他、逐渐走往我,是他笑着走进我的世界的。
有些感觉很玄很妙,一瞬间的氛围转变得让人难以跟上脚步,我感觉到自己加快的呼吸,还有他的接近。
──差了两格阶梯的高度,我总算是和他差不多高,双眼直视,四目交接,他没有闪躲,我亦然。
他伸出那双在男生里面算的上白净、手指纤长得让人嫉妒的手,直直放在我面前,摊开的掌心向上,一切是如此了然好像我可以直达看进他的心里。
是他,是他先把手伸向了我。
“喏,借妳扶。”
盯着那只手,只是迟疑了一下子,随即就像是本能一般将手迭在他递来的掌上,温温热热的手心,紧紧撩拨着紧绷的思绪。
在他搀扶下如同半残一样,顺着阶梯一格一格往下走,就像把命系在交握的那双手上,紧紧抓着他舍不得放开,好像在这一瞬间,整个世界只剩下那双纤细好看的手。
手上传递的除了那份知道自己不会坠下的安心之外,还有那在炎炎夏日更显高温的手温,那样子紧紧包围了我,好像再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因为有他。
走下楼梯,映入眼帘,恍若看不见底的海蚀平台也颇让人震撼,残壁和断崖间尽是千万年岁月的刻痕,或尖锐或圆滑,在没有人的历史舞台上,它们默默看着这片海洋的兴衰,走过日复一日的日夜,那些精彩的、平淡的,都只有回忆记得。
整片浅土红色海蚀平台有自然风化的缝隙,也有巨石被刻磨的痕迹。岩石与岩石间的缝,有些连一根手指都放不进,有些深得塞下一个我还绰绰有余,还有些之间的距离大的连我尽力迈步伐还是跳不过去。
紧邻海岸,表面自然有些苔类,滑滑的,每一步都走得那么心惊,他看出我的犹豫,问我:“要不要把手借妳?”
也不知道是真的很怕掉下去,还是眷恋于还留在指间,那属于他的余温,没有太多犹豫、没有太多矜持,我又抓住了他,抓住了他的手,就像汪洋中的浮木,再也不愿放开。
一路上景色很美,但我却无暇观看,只注意着脚下的石缝和手中的男人,漫漫海岸线只有我和他,多希望时间就停在这一刻。
究竟我们走了多常我不知道,只是我很确定,那段长度足以让我记着,很久很久。
好多地方都是他利用脚长和无所畏惧的优势先到石头的另一边,再伸过手将我拉过去,物理如果还有点底子就会知道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一个不小心太大力,等我到了他那一边,几乎就依在他怀里。
握着他强而有力的手掌,我感觉此刻拥有的是全世界,手心与手心的紧贴,我真的感受到有某一部分的自己沦陷了。
谁又知道这一交迭、这一紧握,改变的又岂止是一个夏天的爱恋。
我想说的是,宋皓爵,你不知道这样牵起女生的手,会把心牵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