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回到旧家,任遥立马盘腿窝在沙发上,打开包将抓到的钱都倒出来看了看。还好都是红彤彤的毛爷爷,要是抓了一手报纸什么的,这一天的功夫就白烂了……
一共抓了三沓,一般来说,一沓有一万,粗略一数,还是很齐的。
任遥当时就差不多乐疯了。三万的巨款……他这辈子就算不说抓在手上的,连见,也都只不过几千块。现在这三沓毛爷爷抓在手上,那感觉……
见任遥盯着那钱呵呵傻笑,跪坐在对面的小狐狸奇怪地看了看他,伸手在他眼前挥了挥。结果毫无反应。
(呵呵……三万……怎么花?以后出去,买豆花都能吃一碗甜的倒一碗咸的了!出门哪还坐公交,直接打的!连公共厕所都只上收费的,一给给五块钱,不让找零!咩哈哈哈哈!家里嘛,换个五十寸大背投,先来台FS3,再来台XBOS360,然后全买正版碟!洒家也能壕一把了!!灭哈哈哈哈!!)
“主……阿遥~~,阿遥~~~~!你笑得好猥琐哦……这堆纸怎么了吗?上面的老头是谁啊~~你爷爷吗?”
任遥擦掉嘴边的口水,看小狐狸好奇地看着他,解释道:“要这上面的老头是我爷爷,我估计晚上做梦都会笑啊……这玩意儿可是从古至今,最强的杀人利器!不知道多少英雄豪杰,死在了这玩意儿背后。”
任遥心情超飞扬,忍不住和小狐狸开起玩笑。
“啊!这么危险?那你快把这些纸毁了吧!”
单纯的小狐狸吓得后退数尺,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碰了碰,一脸紧张地看着钱上印着的毛爷爷和蔼的笑容,总觉得这笑容背后暗藏了无限的杀机。
“哈哈哈,可不能毁啊。说他是最强杀人利器,不是说用这个去伤人,而是很多人为了得到更多的这个,最终倒在了它背后。”
正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钱这玩意儿,为它死的人还真不少。可惜,现在需要这玩意儿的人,手上从来没太多;而不需要这玩意儿的,却拥有很多很多这玩意儿。有的人有了很多这玩意儿,却还想要更多,而有的人却需要为了这玩意儿,拼搏着青春和生命。
但总地来说,这是好东西。比如现在任遥要是没这三万大洋,就只能靠负债过活了……
看小狐狸一脸迷茫,竖立地狐耳前后扑扇着,似懂非懂的样子,任遥大手一挥,哈哈一笑说道:“小优你想要些啥只管说!咱现在不差钱了!”
小狐狸听此言,嫣然一笑,明眸皓齿对着任遥说道:“要是阿遥你能多陪陪我就好了~~~一个人在这里好无聊的。”
看着小狐狸纯净地笑颜,任遥心中某块柔软的地方一动,胸口微微有种炙热地窒闷感,心中百感交集,却又说不出来什么。他唯有微微笑起,温柔地看着小狐狸,点点头,肯定地说道:“嗯!很快我就能毕业了,到时候我去上大学,就能天天和你在一起了……”
说完,才觉得这话如同表白一般,他不禁红着脸,有些慌乱地说道:“不是……那什么……我答应过你要保护你回岐山的嘛……只要小优你不觉得我嘴笨无聊就好……”
说完下意识地想转移话题,又说道:“对了,现在有钱了。小优,走,我带你去下馆子去~~”
说着,已经捏起十几张小钱钱往皮夹里塞,起身走向门口。
“……是啊,你真是笨死了……”
小狐狸鼓起脸,低头细细说了一句,任遥自是未曾听到……
带着小狐狸去了一个自己还住旧家的时候经常去的一家饭店(所以说吃货才是世界上最痴心的人,因为他们一旦发现有卖好吃的地方,他们能铭记许久,直到那里搬家倒闭,找不到为止……),任遥点了五道家常菜,再随意点了一个三鲜汤,都是那家店很不错的招牌菜。
糖醋排骨,红烧排骨,豆鼓回锅肉,奶油干煸土豆丝和青椒肉丝。这家店的这五道菜让任遥觉得自己一定能记一辈子。就像很多人的初恋一样,刻骨铭心,就算是你许多年以后结婚了,生子了,还是会不时地想起来一样。虽然初恋一般都是酸楚的,而吃饭,尤其是美食,对任遥来说那是无上的快乐。
酒足饭饱后,任遥又带着小狐狸在街上逛了逛,随意买了一些小饰品啊,家用品之类的杂物。这让任遥不自觉地透露出一种暴发户一般的心态……
“那我走了,改天有空闲,我带你去买台电视,配台电脑什么的,这样你在家也不会太无聊了。这几天,就先看看书什么的解解闷吧。好吗?”
任遥将小狐狸送回旧家,又嬉笑了一阵,看天色已经不早了,得回家了,便站在门口,对小狐狸说道。
“嗯!小优一定会乖乖地,不让阿遥你操心~~”
小狐狸乖巧地笑着点了点头,手中捧着一本有些破旧的《十万个为什么》生物篇。任遥看了看她手上的书,心头突然有种难言地温馨感。
说来,这也算他任家其中一件古董了。这套《十万个为什么》,他家一共有两套,分别是64年版的和80年版的,一共14+24册,码了他家书柜整整一大排,是陪伴了从任遥他老爹到他两代人的启蒙读物。对任遥来说,看着小狐狸拿着它,就有一种小狐狸触碰着自己的童年,已经完全走进了自己心里的感觉。这让任遥觉得相当地……或说是甜蜜,还是温暖。
总之,任遥觉得自己大概是真地爱上小狐狸了。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从异性那里感受到过的感觉,包括在当年暗恋的女生,也没有产生过这种感觉,当时有的,更多只是一种心动的感觉。
带着飞扬欢快地异样情绪,任遥飘飘地荡回家里,用老人的话说,他这面相摆明了就是“红鸾天喜双星照,满面桃花思春来”了……
“师兄啊,还有没有高级点的法术啊?多教我点东西吧。”
在意识空间,任遥对丹辰子如是道。因为白天的心境变化,他现在更希望能够拥有足够的能力去应对那个蜀山修士。
“你……何以满面春风?遇见什么开心事儿了?”
丹辰子见任遥那一脸藏不住的笑意,颇为奇怪。倒是温德以为任遥和他计划的顺手牵羊运钞车已经成功了,所以任遥才这么高兴。怕丹辰子生疑,他于是急忙跟丹辰子说道:“哎呀,年轻人,多笑笑有益身心健康嘛~~~说不定是有妹子跟小遥表白了什么的高兴事儿啊,没啥奇怪的。”
丹辰子看了看装得十分正常的温德,有些奇怪,但又说不出来哪里奇怪,只好说道:“嗯,小遥这样子确实像是喜遇桃花,春心荡漾……不过……你们是不是有啥事瞒着我了?”
“没没没!怎么会~~~~”
这下连任遥也反应过来了,急忙和温德异口同声地说道。
“嗯呵?总觉得你们样子有点奇怪……”
任遥想起自己这小偷小摸地行为,说出来肯定得被丹辰子训死,有点心虚转移话题道:“啊对了,师兄啊。上次也说过了,我现在也算是修真者了,你也该多给我讲一些修真界的事情吧?比如妖类啊,神仙啊什么的嘛……”
丹辰子一听,立马换作一脸尴尬表情,一挥长袖说好好好,坐下好好听,我给你讲。
“咳哼……我们就先说说修真的起源吧。当然,我也不知道对不对,只是曾有师门前辈搜集到一门奇书,名为《天地轶记》,传说为尧舜时期一无名异人墨氏所著,分以金鼎铭文、蝌蚪文及横文记,分天地两卷,其中天卷三十一章,地卷三十二章,加上序言共六十四章,天卷以蝌蚪文、横文记录了许多上古洪荒秘辛及众神之事,地卷以金鼎铭文及少量蝌蚪文记录了八方山泽异国及诸奇禽异兽。”
“我靠,这么牛?和《山海经》比呢?”
“略有差别。《山海经》主载异兽山岳诸国各地,而《天地轶记》其实最重要的,是天卷的三十一章。不过据说商纣封神时期后,天卷下落不明,地卷则是多有散落。门中前辈穷数代之力,不过搜集到其中西荒篇,北荒篇,西南荒篇及神禽,神兽,异兽,异怪,妖巫诸民等约十章,藏于束经阁。然不过此地卷十数章记载,已是无比珍贵的上古资料。”
丹辰子略微思索了一下,便又开口道。
“据其中所载,无论是修真还是修武,此两种修炼法门最早都不是来源于上古人类自己。修真者的修炼法门最早来源于上古妖族的修炼法门——天妖炼神大法,我们亦称为天妖屠神大法,此名乃是因为封神时期,妖族与人族修士之间的争斗,妖族普遍修炼此法,以此法杀伤许多人类修士,便被修士称之为天妖屠神大法;而修武者各种武功和锻炼法门,乃是来源于上古巫族的修炼法门——祖巫淬体大法。”
他似乎是觉得此说有些太过惊世骇俗,不可能为其他修士所认可,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复继续说道。
“不提这些也罢,我先说说其中所记载的妖族资料吧。妖族得天独厚,它们天生魂魄强悍,灵智未开便可自动吸收天地灵气以淬养神魂。待到灵智一开,便会开始修炼印刻在魂魄中修炼法门,从而进阶为妖,出现各种形态。这妖族形态,你可知有几种?”
任遥一纳闷,我一正常了十八年的普通青年怎么会知道,便说:“一般来说不就原形和人形两种啊,小狐狸就是这样。”
“非也。妖族一共有三种形态,一种是成妖之前,天生的真正形态,我们称之为原型。第二种,因为妖族是修魂不修身,这就是天妖炼神大法与人族的修真功法最大的区别,所以当其成妖后,兽身已经达不到与魂魄相同的强度,于是它们会重新塑造一个肉身,这便是第二种形态——真身,真身与兽身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们会因为神魂修炼得越强大,越展现出不同的特点。比如狐妖一族,它们修炼越深,妖力越强,尾巴就越多;而蛇妖一族越强,身形就越发粗大。这个形态下,妖族的力量是最为强大的,因为它们不但神魂强大,法术威力巨大,肉体也因为重塑的原因与神魂高度融合,变得坚不可摧。”
“那么第三种形态就是人形了吧,但是它们真身形态下这么强,为什么还要变成人形?不可能是说为了融入人群吧,哈哈……”
任遥干干地笑道。他自己也知道这是扯淡……
果然,丹辰子摇了摇头,又问道:“你可知,人族是怎么来的吗?”
“唔,根据洋人说的生物学进化论,人类是猴子进化的。”
“胡闹……算了,先不说别的,根据神话说。”
“呃……根据神话,人族是女娲娘娘用黏土捏的……又或者是和伏羲大神生的……”
“那你知道女娲娘娘是什么族吗?”
“是天神啊,不过在此之前……好像有些小说里都说女娲是妖族,因为她是人身蛇尾,伏羲是神族,因为伏羲是人身龙尾。”
“唔,近矣。据《天地轶记》所载,女娲娘娘的确是妖族,不过伏羲大神却不是神族,而也是妖族。上古洪荒时期,神其实都是巫妖两族中的至者。而以如今的标准看,所谓的神族,其实根本就只有四位。”
“这个我知道!是三清和鸿钧吧,太清道德天尊,上清灵宝天尊,玉清元始天尊。”
“嗯,盘古大神开天辟地后,力尽而亡,其血肉身躯化作山川河岳,而剩下一点血肉,便诞生出了巫族;然后其灵力与天地万物相结合,于是诞生了妖族;智慧流离世间,便成了鸿钧;而他最后的一口气带着他的情感,便化作了三清。根据古籍记载的片段,当时世间只存在两个种族,妖族和巫族。至于鸿钧大神和三清天尊,他们非妖非巫,不属于任何一类。由于是盘古大神的灵智和情感所化,所以他们都执着于追求盘古大神所探求的那天之玄理,少有涉世。所以上古洪荒实际上是巫妖两族的世界。”
任遥本就喜好神话传说,所以当丹辰子说起上古之事时,他的好奇心便熊熊燃烧起来,准备好好的了解一下,可惜丹辰子顿了一顿,继续说道:“扯远了,我们继续说妖族。”
顿时,任遥的好奇心和熊熊燃烧的八卦之火仿佛被干粉灭火器喷了个足一般……而温德也是一副小孩听故事的表情看着停顿的丹辰子。
“师兄(老牛鼻子)啊,继续说说上古那些事啊,师弟我(老子)好奇啊。”
“……你们别闹,你是来修真的还是来听故事的……还有你,什么时候摸过来的,还瞎起个什么哄。胡闹!”
“呃……一起行不行?”
俩货同时答道……
“……”
丹辰子无语地摇了摇头,对任遥说道:“现在跟你说这些上古之事,主要是为了让你作为一个刚开始修真的入门者,多了解一些修真界之事,你却当做故事来听……上古之事太过久远,我宗所藏之《天地轶记》地卷十余章所载,也不过是只鳞片爪。你若真好奇,以后若有机会,你可自去宗内翻阅,我们现先回正题。”
“妖族第三形态,在上古似乎被称作妖身,更为高级的被称作天妖身,后来人类出现后,人们认为此形态与自己相似,便想当然的称作人形。这个形态下,虽然没有了真身下对妖力的完美适性,妖力无法完全发挥,但妖族却拥有更为方便的活动能力和与天地元素沟通的能力,所以大部分的妖族会长期保持这个形态。他们在人类传说中的故事和能力也大多是这个形态下所展现出的特性。洪荒之时,女娲娘娘承天意而造人,却不知该将人造就为何种形态,于是便按照自己和伏羲大神的天妖身形态创造了人类,可笑人类修士却自大的以为妖族是在模仿自己。”
“在此形态下,妖族会拥有很多奇特的能力,那便是与天地所沟通获得的能力,类似于你们所说的异能。所以,在古代有很多的异能者都被视为妖类被修真者清剿。”
他说完,刻意看了看任遥,说道:“所以你知道为何修真者与妖族水火不容了吧?”
“这个……差不多吧。一开始人或是嫉妒妖族,或是为了争夺生存空间,再又或者是贪图妖族全身都是灵宝,于是便开始屠戮他们,杀的多了,自然也就成了怨,要换做是我,我也要和人类不共戴天啊……结果妖族强悍,人类众多,互相杀来杀去也没个尽头,一来二去,自然就变得水火不容的了呗……”
“正是此理……这其中,蜀山修士更为偏激,代代掌门手上皆是无数妖命。及至现在,甚至很多修士都已经不知为何要剿灭妖族,而单纯为杀而杀,不分黑白了。若《天地轶记》所载属实,人族起于妖族,却于之后大肆杀戮妖族,谓之祸忌,却是何其讽刺。”
顿了一顿,丹辰子才叹着气,说道:“所以说你救下那狐妖,何其麻烦啊……”
虽然是旧话重提,但看丹辰子每次说到这个就满脸忧心的样子,任遥虽然不怎么后悔,但也总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觍着脸,对丹辰子说道:“所以说喽,师兄你多教我些法术呗。我的宗旨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好歹得先有自保之力不是……”
“太清宗入门法术我已尽授于你,还有何不满?贪多嚼不烂!”
丹辰子看着任遥那贪心的样子,恨铁不成钢地拍了他一下。
“我先了解一下嘛……反正我真元总量不缺,万一能够善用,那我也就不怕那个蜀山的家伙,你们也不用成天忧心忡忡的了嘛……”
丹辰子想了想也是……反正就算是境界不到,勉强施展,对任遥来说影响也不是很大,毕竟太清宗法术中正平和,并不像他派一般,强行修习有走火入魔,真元逆转的虞祸。
“那好吧,我便再多告诉你一些。不过其中,其他的你试试无虞,但是唯那【太清驭雷真诀】需谨慎为之。”
“太清驭雷真诀?似乎是我们太清宗的大招是吧?威力是不是很大啊?”
任遥顿时兴趣满满。
丹辰子叹气摇头,看见任遥这样子,他就有种没办法的感觉,总觉得教了他自己不怎么放心。
“太清驭雷真诀乃我宗不传之秘,当然厉害,但是不但难以操控,而且强行驱使,反会为天威所伤。我现只与你一说,你修炼尚浅,还不足以驾驭此术,平日可切勿去尝试!”
这次任遥倒也是学乖了,老老实实地哦了一声答应下,不敢去乱练了……否则这俩惹不起的又发火,那就蛋疼了……